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指示,实施好教育部“学习型社会建设和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工程”,根据教育部《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教职成函〔2023〕9号,附件2)部署要求,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加入全国学习型城市网络城市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4〕4号,附件3)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经研究,广东省教育厅将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按照新要求、新内涵提质升级为学习型社会建设(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现将2024年度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型
根据通知,我校可向省里提交社区教育品牌课程项目3项、品牌社区学习中心项目2项、终身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实践项目4项。
项目建设指南见附件4。
二、材料提交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5月20日(周一)下午5:00前完成申报书(附件5)及相关佐证材料,经单位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报送规划部。规划部汇总全校申报材料,根据限额优中择优,遴选出一批基础好、成效佳的项目;推荐项目在校内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附件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加入全国学习型城市网络城市名单的通知
附件4:项目建设指南
附件5:项目申报书
附件6:学习型社会建设(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管理要求
发展规划部
2024年4月29日